为加强学校党委对统战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密切党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充分发挥他们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以及《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的实施意见》(湘发[2015]14号),结合我校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做好统战工作
统战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组织都要重视和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加强党的统战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学校党委在研究工作时,要把统战工作列为重要内容,每学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会议,听取统战工作情况汇报,讨论研究统战工作。组织统战部要加强对全校统战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民主党派、党外有代表性人士保持密切联系,关心和支持他们的工作,经常征求和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各级党组织也要积极做好统战工作,认真组织统战理论政策的学习、研究和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新时期高校统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加强团结协作,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民主协商、民主监督中的积极作用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密切联系群众,克服官僚主义,保证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保证。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民主协商、民主监督制度,充分发挥他们在学校建设、改革和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学校每学期要召开民主党派负责人、各级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无党派人士代表座谈会,通报学校工作,听取他们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学校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要注意征求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在决策之前听取意见、进行协商。对座谈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党委、行政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及时做出处理。
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可就学校各方面的问题向党委及有关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建议和专题报告,也可约请党委或行政负责人交谈。
三、加强多党合作,进一步支持和推动民主党派自身建设
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又是重要的监督力量。民主党派只有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才能提高民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水平。根据中央和湖南省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实际情况,组织统战部要协助民主党派做好组织发展工作。
组织统战部应协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搞好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在成员中开展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为中心的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及《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系列学习活动,提高民主党派成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在多党合作事业的道路上不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