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全省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第三批项目评选和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22〕23号)文件精神,积极组织推荐我校“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第三批项目、争取立项建设全省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现就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我校拟推荐名额
党建工作标杆院系1个、样板支部1个、“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1个、“双带头人标兵”2个、党务工作示范岗1个、青年教工党员示范岗1个。(已经获评的,不重复申报)
二.评选、立项建设条件
二级党组织一般应至少成立5年,教师党支部一般应至少成立3年,学生党支部应至少成立1年并在今后2年内保持稳定。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立项建设单位、“双带头人”标兵、党务工作示范岗、青年教工党员示范岗的具体申报要求,请见湘教工委通〔2022〕23号文件要求。
三.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于11月18日17点前,将“示范工程”推荐审批表(包括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和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先锋工程”推荐审批表(包括“双带头人”标兵、党务工作示范岗、青年教工党员示范岗)、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以及相关佐证材料(以上材料均要求一式二份)。纸质稿报送组织统战部806,电子稿发组织统战部邮箱hnyszzb@126.com。所有审批表和申报书均见湘教工委通〔2022〕23号文件附件。
联系人:滕远;联系电话:88228221
组织统战部
2022年11月1日